欢迎访问 崇阳律师网 官方网站! 咨询服务热线:18171450125
Logo
专业领域
联系方式
电话:07153393922
手机:18171450125 黄律师 
E-MAIL:81430504@qq.com
网址:http://www.cylvshi.net
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崇阳县天城镇星斗路崇阳县人民法院对面
详细内容 Home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网站公告 >> 详细信息

2016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国家统计局湖北调查总队

文件


鄂公通〔201649

 

 

关于发布2016年度《湖北省道路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的通知

 

各市、州、县公安局、人民法院、统计局、调查队:

为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现将2016年度《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予以发布。本标准自201651开始执行。

 

 

湖北省公安厅(印)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印)

湖北省统计局(印)  国家统计局湖北调查总队(印)

2016 4 29  

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二○一六年度)

序号

 

标准(元)

1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

27051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

11844

2

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性支出(年)

18192

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年)

9803

3

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年)

47320

4

农、林、牧、渔业

28305

采矿业

41424

制造业

41994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74206

建筑业

44496

批发和零售业

35589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55404

住宿和餐饮业

31328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65090

金融业

95489

房地产业

46811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8953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

71767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41833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31138

教育

56397

卫生和社会工作

62910

文艺、体育和娱乐业

50336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57162

抄送:中国保监会湖北监管局     

 

湖北省公安厅办公室                 2016 4 29 日印发

 


上一篇: 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下一篇: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扩大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范围的通知

咸宁崇阳律师黄润桢  崇阳律师 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 : 鄂ICP备16006706号-1 

 

 鄂公网安备 42122302000222号

电话:07153393922   手机:18171450125   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崇阳县天城镇星斗路法院对面
崇阳刑事辩护律师 崇阳债权债务律师崇阳合同律师崇阳法律顾问崇阳法律咨询崇阳离婚律师

收缩
  • QQ咨询

  • 崇阳律师网
  • 电话咨询

  • 18171450125